1.负责拟定中心财务计划、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,牵头组织财政项目的申报工作,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;
2.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并监督执行,履行日常财务管理职责,办理依法纳税,提出中心各项资金有效使用的意见和建议;
3.负责中心基本建设,并配合做好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;
4.负责中心东坝基地、办公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及保值增值;
5.负责编报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并组织实施;
6.负责社会事业中心各类收费项目的申请、变更、管理及《收费许可证》《发票收据领购证》年检;
7.负责中心各类业务合同的经济责任与财务风险审核把关工作,并向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反馈结论和建议;
8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